1、拒绝权;
2、(二)在的会议上和报刊上,参加关于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员享有下列权利:
4、(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5、(七)对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6、(六)在组织讨论决定对员的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8、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9、(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10、四大纪律八项要求:2004年,中国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风廉政建设方面遵循以下要求:
11、(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12、(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享受;
13、(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14、检举、控告权;
15、(四)在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员,向负责地揭发、检举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16、知情权;
17、(1)要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18、八项权利:
19、紧急避险权;
20、(八)向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21、批评权;
22、(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23、建议权;
24、(三)对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25、(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26、(一)参加的有关会议,阅读的有关文件,接受的教育和培训。
2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以及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五项义务:1、有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2、有服从管理的义务;3、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4、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5、有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